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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胡令远:重温初心 构建中日关系下一个50年

发布时间:2022-09-29浏览次数:26

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在这50年里,中日关系得到了长足发展,也经历了风风雨雨。在这个特殊的年份,回顾和总结这些年来两国交往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应该以怎样的心态和姿态从这个新的起点望向前方,构建下一个50年的中日关系?小编特邀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主任胡令远进行解读。

回归原点 才能确保中日关系的健康发展

问:在回顾这50年来有关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表述,我们时常会看到“重温建交初心”“回归并坚持原点”之类的表述。这里的“初心”“原点”是什么?

答:自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两国关系虽时有起伏,但50年间相对稳定,并不断发展。历史证明,是两国之间达成的四个政治文件,为此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重要保障。其中所蕴含的两国关系的精神原点和指导原则,是战后两国关系的出发点和归宿。

四个政治文件中,《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主要是进行战后处理,而《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与《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则是因应国际格局与两国关系的变化,擘画中日关系的阶段性发展。

由前两个政治文件形成的战后中日关系的“原点”,主要由以下四个要素构成。其一,是以“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内涵、基于惨痛的历史教训形成的“和平友好”精神。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实现,突出特征是经过20多年的“渐进积累”,无论是在以民促官、官民并举的过程中,还是在关键时刻勇于做出重大决断的两国政治家,在他们所表现出的执着和勇气的背后,都蕴含着作为战争亲历者一代人的宏愿,那就是“中日不再战”以及“中日世世代代友好”。只有亲身经历过那场长达14年残酷战争的人,才能深切体会到比邻而居国家间和平、友好相处的珍贵。而在《中日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的理由,也是“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因此,无论是作为明文记载的结果,还是“渐进积累”的过程,其中形成和展现的“中日和平友好”理念,都具有特定的历史内涵,并由此形成战后中日关系的重要“精神原点”。其二,是认识和处理战后中日关系的三个政治基础,即台湾问题和一个中国原则,以及历史问题。50年前的1972年9月,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应邀访华,谈判并解决中日邦交正常化问题,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提出“复交三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台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应予废除。由此可知,台湾问题和一个中国原则的内涵是明确的,不存在“灰色地带”,不容挑战。其三,是作为战后国际关系通则的《联合国宪章》与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包括反对霸权主义。其四,是关于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和价值理念达成的共识,即“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应该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有着悠久的传统友好的历史”;因此两国应“促进人文交流,增进国民友好感情”。

综上所述,《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所体认的“中日和平友好”精神、所形成的“三个政治基础”、所规范的国际关系准则、所达成的关于社会制度及文化传统的共识,共同构成了认知和处理战后中日关系的“原点”。半个世纪以来中日关系发展的实践反复证明,只有从这些原点出发,两国关系才能健康发展。

三个阶段 中日关系走到又一个历史关头

问:如何评价过去50年中日关系的发展?

答:邦交正常化至今,中日关系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1972年至冷战结束的上个世纪90年代初,然后再以2010年前后为分界。

第一个阶段的20年,两国围绕教科书和参拜靖国神社等问题也有龃龉和斗争,但总体上可以说是战后中日关系史上的“黄金时代”。特别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的1978年,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国改革开放的起始之年,中日两国在经贸、人文、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新月异,快速发展。上世纪80年代,中国邀请3000名日本青年访华,中日青年友好交流大联欢活动影响巨大而深远。在经贸领域,中国的广阔市场与日本的先进技术及雄厚的资金优势互补,使80年代末中日经贸合作达到空前程度。同时,学习日本现代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理念,将战后日本快速发展的经验作为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借鉴等,也一度成为风尚。这一时期,两国国民相互好感度达到80%以上的峰值。

第二阶段,即上世纪90年代初到中日综合国力发生逆转的2010年前后,是中日关系悄然发生变化的20年。伴随苏东剧变,以冷战为背景的日本超稳定政治结构解体,进入“十年十相”的政治动荡期。与此同时,日本泡沫经济崩溃,陷入所谓“失去的10年”乃至20年经济低迷的困境。而此时的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为适时应对世界格局与中日两国的巨大变化,1998年两国达成了第三个政治文件,即《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对冷战后的中日关系重新定位,规划了两国以全球化和国际化为背景的深化合作的大框架。其后,两国在双边以及地区方面的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在这一过程中,日本一方面分享中国快速发展的红利,另一方面也对中国的崛起逐渐心存忌惮。因此。日美同盟也在这一时期不断调整和强化。

2010年,随着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超越日本,特别是迅速拉开距离,加之美国因素,中日关系进入多事之秋。其实,在此之前的2008年,中日两国签署了第四个政治文件,即《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在两国综合实力即将逆转的重大历史关头,对中日关系的发展进行了擘画。主要是通过战略性全方位互惠合作,推动两国关系建设性发展,同时也形成将东海建成“和平之海、合作之海、友好之海”的政治共识,并加以实施。面对中日关系的新格局,文件强调了“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相互支持对方的和平发展”等理念。不言而喻,这与中日关系的“原点”是一脉相承的。但日本的保守势力和右翼政客,出于制衡中国崛起的目的,在东海上演了“购岛闹剧”,在南海介入针对中国的所谓“菲律宾仲裁案”,在台海发出“台湾有事即日本有事,也就是日美同盟有事”的狂言,并且由海到洋,日本的保守势力和右翼政客祭出了制衡中国的“印太战略”。这一时期,虽然双方贸易额依然保持在3000多亿美元的水平,但日本在安全领域对中国的战略疑虑呈不断加深的趋势。而双方民意低下,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中日关系,可以说,又处于重要的历史关头。

恪守初心 建构契合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

问:进入下一个50年,我们该如何向前看?

答:回望50年来两国关系发展的历程可以发现,每当重大历史关头,两国总能把握住时代脉搏和中日关系的大局,以政治文件的方式引领中日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性发展;对两国之间存在的结构性矛盾,特别是伴随着世界格局以及双方各自的变化所产生的新问题,尽最大可能将它们对中日关系的负面影响压至最低限度。

重温初心,展望未来。当下首先要充分利用邦交正常化50周年的契机,恢复因疫情按下暂停键的各种交流机制平台。今年两国经贸合作预计将创新高,体现了中日在这一优势互补领域强劲的韧性。双边之外,要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多边合作平台,加强区域合作,拓展战略利益。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构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