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国际问题研究院科研人员多出优质和原创性学术成果,提升本院的学术地位,扩大研究院在学术界和政策咨询方面的影响,特制订本条例。
1. 凡获国家(中央)级社科学术类奖项的成果,作如下奖励:
著作类特等奖6000元,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
论文类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
2. 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著作,奖励4000元
3. 凡获上海(地方省级)邓小平理论、哲学社科学术类奖项的成果,作如下奖励:
著作类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
论文类特等奖25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
内部探讨奖2000元
4. 凡获上海市社会科学学术贡献奖的个人,奖励10000元。
5. 获其它国家级(中央级)、省市级单项社科学术奖项的奖励办法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