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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简军波:中欧电动汽车关税磋商不会轻松

发布时间:2024-06-28浏览次数:10

(来源:《环球时报》,20204-06-28)

最近一段时间,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不合理关税问题备受关注。中国商务部6月22日宣布,中欧双方将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案启动磋商。在27日的例行记者会上,中国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表示,目前,双方工作团队保持密切沟通,抓紧推进磋商工作。希望欧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尽快推动磋商取得积极进展,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以避免贸易摩擦升级对中欧经贸关系造成不利影响。

2023年9月13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其盟情咨文中宣布,欧盟将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汽车对欧出口展开反补贴调查。同年10月4日,反补贴调查正式启动。2024年6月12日,欧盟披露了针对我国电动汽车对欧出口反补贴关税水平。据欧盟法规,应于反补贴调查启动后9个月内公布临时关税,13个月内完成所有程序并公开正式关税。基于此,最晚11月2日实施正式关税。

首先,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是出于保护主义而非公平竞争。欧盟利用所谓“依职权”(ex officio)而非企业申诉,主动发起针对我国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目前对其关税水平进行了初裁,表明欧盟正按部就班推进针对我国电动汽车进口的反补贴调查程序,并预示欧盟针对我国电动汽车加征正式关税也将成为事实。

然而,这一依据欧盟法规(其中包括《反补贴条例》等)所开展的调查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是出于故意打压我国电动汽车发展和阻止其进入欧盟市场的目的,原因在于:欧盟未采取通常基于企业申诉而启动调查程序的惯例,有悖市场发展实情;欧盟无视不同成员国立场,在德国、荷兰等国政治和企业精英反对的情况下执意推动调查;欧盟无视中国车企和中国政府强烈反对,并显示对特斯拉等车企采取特殊关税;等等。这些表明欧盟此次对华反补贴调查及加征关税行为不完全遵照市场实情和合理规范,是出于打压中国车企的目的,具有浓厚政治化与保护主义色彩。据德国《焦点》周刊6月26日报道,德国中小企业经济联盟主席康尼曼批评欧盟威胁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惩罚性关税,而且事先没有与企业对话,也没有征求成员国意见。“这里存在(贸易争端)升级的风险,”她说,“谁播种风,谁就会收获风暴。”在贸易冲突中,中方也可以对欧盟商品施加惩罚和关税。“最终,这会影响经济和消费者——也会加剧通货膨胀。”

其次,经贸磋商是解决当前中欧经贸矛盾的最重要手段,但不可能一蹴而就。欧盟上述举措引发中欧间严峻经贸摩擦,为防止中欧出现“贸易战”,双方很快同意启动磋商。然而,这不会是一场轻松的磋商,磋商范畴应不仅关乎中国电动汽车对欧出口关税水平。就此而言,中欧间磋商不仅会较为艰难,也会旷日持久,不可能一蹴而就。

若从欧盟法律来看,欧盟反补贴调查进程具有既定程序,如无强大外力干预,它会依序推动反补贴调查进程。欧盟从当前关税水平的预披露或初裁到公布临时关税措施(Publication of provisional measures),再到公布正式关税措施(Publication of definitive measures),有其既定时限与程序。所以,通过磋商在很短时间内(尤其是7月4日欧盟公布临时关税措施前)扭转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进程基本没有可能,因为从6月12日公布初裁到7月4日临时关税出台前,欧盟很难就关税调整达成内部共识(尤其考虑到德国和法国在该问题上立场差距较大)。

7月4日到11月2日,中欧倒是有相对较长时间进行磋商,欧盟内部也有较长时间进行协调与博弈,且相关企业也有一定时间向欧盟提出调查申请以获得可能的相对优惠关税,及欧盟理事会通过投票(依据有效多数原则)通过最终关税措施等。

因此,尽管中欧经贸磋商会充满挑战且存在高度复杂性,然而这是致力于防止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加征恶意关税引发中欧间更严峻经贸摩擦的最好途径。

最后,中欧经贸关系的良好未来在于更紧密的合作。鉴于中欧间日益严峻的高位竞争态势,欧盟可能会基于保护主义而对我国优势产品施加更多的贸易限制措施及不当关税。其后果不仅对我国产品造成歧视性打压,不利中欧经贸关系良性发展,也会扰乱国际进出口市场秩序,并最终损害欧洲市场繁荣乃至社会发展。

为解决日益严峻的经贸竞争,中欧只有将各自产业链更多地绑定在一起,通过相互融合将市场做强做大,实现互利共融,规避同类同质产品恶性竞争和单方面肆意打压,才是真正实现中欧利益共享、共同繁荣的最好途径。此外,为完善中欧经贸关系,中方应对欧方对我采取的不公正贸易行为,包括输华猪肉与白兰地等进行反倾销调查,合理纠正欧盟不当经济行为,以实现中欧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和可持续性发展。▲(作者是复旦大学中欧关系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欧洲学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