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问题研究院关于做好人才工作的意见
(2018年12月26日院务会议审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研究院科研智库工作需要、围绕学科建设需要,坚持师德标准,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学术评价机制和同行评议的作用,全面做到引育结合,做到优秀人才引进和师资队伍补充相结合,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和全体教师合力推动,建设一支具有世界一流学科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二、组织架构
2、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对研究院人才工作负总责,研究院的人力资源规划、年度队伍引进补充计划、引进补充人才的确认、队伍培养等方面工作须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研究院所属分党委对人才队伍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4、国际问题研究院成立人才工作小组。由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分管科研的副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相关中心主任代表2人组成,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所有成员均按照职务进入,职务调整,成员相应调整。中心主任代表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5、研究院人才工作小组职责:
(1)制定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予以落实;
(2)制定年度研究院师资队伍引进、补充计划,明确引进的学科方向;
(3)审核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组织对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并通过表决确定录用名单以及聘任岗位;
(5)对引进人才的待遇和支持条件提出建议;
(6)负责年度人才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
三、工作程序及议事规则
6、 人才工作小组每年年初,根据研究院发展规划,经充分征询各中心意见后,确定研究院当年度师资引进和补充计划,确定引进的学科方向,并发布招聘启事。招聘启事每年按需要,经院人才工作小组同意后不定期发布。
7、 在应聘截止期后,由研究院学科科研办公室汇总应聘人材料,对申请材料按照招聘学科方向进行初审和分类并提交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由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应聘人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招聘启事的学科方向、研究院发展需要和应聘人员的能力与潜力等各方面综合评判,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提出建议。
8、 人才工作小组在面试名单确定后,组织面试会议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会议由人才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学术委员会相关方向的委员或全部委员组成,根据招聘需要也可以增加相关学科方向教授若干人。面试应包括对应聘人员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综合考察。最终,经人才工作小组票决确定建议录用人员名单。
9、 研究院党支部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意识形态审核,报学院党委审议。
10、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
11、人才工作小组议事规则
(1)、讨论队伍规划、年度招聘计划等事项时,出席成员达到小组成员的二分之一及以上,会议可以召开,形成的决议为有效。
(2)、面试会议出席成员达到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会议方为有效。投票表决应以实际出席成员为基数统计,赞成票达到或超过实际出席成员数的二分之一及以上为通过。
(3)、人才工作小组在各类需要投票表决的事项投票前,应由相关方向的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院和中心领导充分表达意见,经讨论后,由全体出席成员按照个人判断进行无记名投票。所有投票事项应当场唱票,宣布结果。
12、对于本校毕业博士留校,由研究院人才工作小组会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讨论设定进入的准入学术标准,须达到准入学术标准,方可申请留校。经所在学科5名以上教授组成专家组(其中至少1名为不同院系教授)审核。拟留校博士生的导师全程不参与审核。经专家组审核确认其特别优秀,且达到准入学术标准,可以向院党政联席会推荐,进入研究院招聘程序。研究院招聘本校毕业的应届博士留校每年不超过1人。
五、附则
15、本意见经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今后如需修订、终止,应先由人才工作小组表决通过。
国际问题研究院
2018年12月26日